【申请条件】 |
被调查企业向税务机关提供税收、财务、经营等第一手数据,为国家推进税制改革和研究制定财税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办理材料】 |
1.经税务机关认定为税收资料调查数据采集,需每年定期报送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单位税收调查数据的企业: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信息表》
|
1份
|
纸质
|
2
|
《企业表》
|
1份
|
纸质
|
3
|
《货物劳务表》
|
1份
|
纸质
|
4
|
《调查问卷表》
|
1份
|
纸质
|
|
【办理渠道】 |
1.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2.办税服务厅办理,点击》》查询办税服务厅地址。 |
【通办范围】 |
无 |
【办理机构】 |
主管税务机关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结时限】 |
即时办结 |
【联系电话】 |
12366,各地办税服务厅电话可点击》》查询 |
【办理流程】 |
|
【申请人注意事项】 |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税收调查企业数据采集是指税收调查企业认定后需要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税收调查数据,反映分户基本信息。 |
【办理地点】 |
1.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2.办税服务厅办理,点击》》查询办税服务厅地址。 |
【办理时间】 |
8:30-12:00;15:00-18:00(夏令时) 8:30-12:00;14:30-17:30(冬令时)(以各办税服务厅具体办理时间为准),详细点击》》查询各办税服务厅具体办理时间。 |
【操作路径】 |
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按照【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税收统计调查相关资料】的路径进入功能模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