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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5日10时11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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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的要求,现将随机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2024年1-2月,我局通过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从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4户企业、从非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1户企业,自查查补收入共计293.17万元,其中税款220.10万元、滞纳金73.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