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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3日15时34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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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工业园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消防修缮,维修改造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7号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prc[2024]04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工业园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消防修缮,维修改造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3.30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3.30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045267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045267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0452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工业园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消防修缮工程 |
1.00 |
1045267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5日前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587823.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587823.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5878.00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2 |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工业园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维修改造工程 |
1.00 |
3587823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5日前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绿色建材: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采购包2: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其他资格条件1 (1)供应商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其核发有效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派出的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或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采购包2: 其他资格条件1 (1)供应商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其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派出的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或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至 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7号二层
方式:①直接至我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②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未办理获取招标文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文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7号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7号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工业园区税务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9号
九游会ag登录入口的联系方式: 杜先生,0599-8609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7号2层
九游会ag登录入口的联系方式:胡美红,0599-8727760
3.项目九游会ag登录入口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美红
电 话:0599-8727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