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告
泉州浩盈荣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于2024年7月5日作出《税务检查通知书》(泉税一稽检通〔2024〕49号),由于你公司失联,经我局对你公司注册地(经营地)进行实地检查及送达,查无你公司。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8月28日
联系人:陈丽红 林君茹
联系电话:0595-22115214
税务机关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588号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泉税一稽检通〔2024〕49号
泉州浩盈荣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林君茹、陈丽红等人,自2024年7月5日起对你(单位)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四年七月五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