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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7日09时52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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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鼎天农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3年8月11日对你公司作出尤税洋中通〔2023〕109号《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由于你公司失联,在直接、委托、留置、邮寄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尤溪县税务局
2023年8月16日
国家税务总局尤溪县税务局洋中税务分局
催 告 书
(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尤税洋中强催〔2023〕8号
福建鼎天农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4260603619910):
本机关于2023年8月14日向你(单位)送达尤税洋中通〔2023〕109号《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赵伯建
联系电话:13860606116
地址:尤溪县洋中镇洋中村宝亭洋
执法人员(检查证号):黄华鑫,聂朝晖(350426190024,350426190019)
二o二三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