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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5日17时37分
来源: 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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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扛牢领导责任,认真谋划推进,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全系统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引向深入。
对象全员覆盖推动《条例》学习入脑入心
党纪学习教育期间,各级税务部门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支部和党员以及“一老一小”等作为重点对象,坚持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抓实党支部持续学、抓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同步学、抓好离退休党员跟进学,力争做到全员覆盖、不落一人。
——领导干部带头学
税务总局党委率先垂范,4月19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举办学习《条例》辅导讲座,税务总局领导带头交流学习体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全组同志并带动系统全体纪检干部逐章逐条、融会贯通学《条例》,示范带动全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各级税务局党委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带头深入学习《条例》。北京、河南、广东税务局党委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条例》内容,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邀请专家作专题辅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紧扣“六项纪律”研讨交流,以上率下推进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
福建省税务局党委把学习《条例》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从理论和实践的源头持续深化对党的纪律规定的理解和把握;湖南省税务局党委举办“湖湘税务大讲堂”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讲座,帮助党员领导干部准确掌握《条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既突出“关键少数”,又抓好“绝大多数”,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学深学透、入脑入心。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各级税务局党委通过“第一议题”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开展中心组学习研讨,为全系统做好表率。
——党支部全面深入学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税务总局机关按照联系党支部分工安排,按月开展“走进支部”宣讲督导,督促各支部认真落实机关工作安排和党支部学习计划。各级税务局基层党委制定指导计划,对全系统5万余个党支部实施全覆盖、全过程督促指导,防止泛化、复杂化、散光走神。
广西、西藏、青岛税务局制定机关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计划表,按月下发任务清单,安排机关党委委员下沉挂钩联系党组织开展全覆盖、全过程指导,创新巡听旁听等方法,跟进指导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各项工作要求,严把支部学习质量。
辽宁、新疆、大连税务局各党支部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为抓手,采取“支部书记领头学、党员干部经常学、解读宣讲创新学、廉政时间警醒学”等方式,以“新旧对照”“学用结合”的方式学习《条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接受党纪学习教育淬炼洗礼。
——青年和离退休党员同步跟进学
聚焦《条例》学习,内蒙古、黑龙江、吉林税务局健全实施联学联建工作机制,采取“上下联动学横向联合学银青结对学”的方式,组织开展多方多级“同学党纪、共话廉洁”活动,推动各基层党支部在联动联学中交流借鉴、互促提升。
四川、陕西、甘肃税务局针对年轻干部岗位特点、风险特点、年龄特点精心策划《条例》学习课程,组织开展“青年微思政课”展示交流,让党纪学习教育“活起来”。
抓实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守住廉洁底线
警示教育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党纪学习教育期间,各级税务部门持续在强化警示教育上下功夫,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深化廉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强化警示震慑
税务总局党委、驻总局纪检监察组5月16日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会,联合播放警示教育片,剖析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税务总局机关组织部分干部赴北京市团河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开展借调、挂职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党支部纪检委员与关键岗位干部一对一廉政谈话106人次。
上海、江苏、海南税务局结合季度警示教育机制、主题党日“纪检委员时间”等,运用税务系统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剖析报告以及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促治,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
厦门市税务局聚焦“关键少数”,将违反政治纪律等“六项纪律”的违纪违法案例作为党委会“会前学廉”内容,坚持党委与纪检组同向发力,在党委与纪检组专题会商会上通报2023年党委纪检组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就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行会商,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注重常态长效
贵州省税务局党委结合实际,梳理分析近年来接受税务总局党委巡视和外部督查审计监督、对下开展巡察督审中发现的易发高发频发问题,研究制定《税务管理纪律风险防范手册》《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指引》,引导党员干部从严从实检身正己,让铁纪“长”进心里。
天津、安徽、青海税务局坚持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的重要抓手,以聚焦精准、聚焦经常、聚焦务实、聚焦融合“四个聚焦”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以警示教育敲响党员干部思想警钟,筑牢遵规守纪防线。(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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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丹阳市税务局坚持党纪学习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实在平常,探索建立“理论联学、支部联建、活动联办、业务联动”的“四联”新模式,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书记、青年骨干三级联学交流,“税务社区企业”基层党组织联学共建,在纵合横通中提升教育成效、涵养良好生态。
——深化廉洁教育
山东、湖北、宁波税务局不断丰富警示教育形式、充实警示教育内容,打造“条例廉情课”,通过条例原文解读、问题专题研讨、案例展示、情景模拟等演绎形式,以讲代学、讲学同步,将纪律处分“一张纸”变成纪律教育“一堂课”,不断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感染力。
在云南,临沧市税务局组织党员干部到“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回信”收信地、税务部门乡村振兴挂钩联系点——云南省沧源县班老乡下班老村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以读一封回信、温一遍誓词等六项活动推动党性党纪教育入脑入心。
在四川,德阳市税务局组织开展“思辨铸廉心铁纪护忠诚”主题辩论赛,正方辩手阐述廉洁从税重在解决思想根源性问题,慷慨陈词、观点鲜明;反方辩手则围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行辩驳,思路清晰、有理有据。观看比赛的党员干部代表说:“辩论生动直观,有吸引力和感染力,让自己在辩手们的一辩一驳间,更为深刻地体会和领悟到廉洁从税的重要性、必要性。”
“越是深入学习了解,越是感受到严明纪律的重大意义,它不仅是我们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也应成为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内在追求。作为新一代的税务人,必须要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接受洗礼,以遵纪守纪崇纪擦亮青春奋斗底色。”杭州市临平区税务局青年干部陈宣聪说。
深化理解运用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
“关于纪法衔接的条款,第三十条新增了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行为的党纪处分规定,明确‘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在公共资金收支、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金融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财经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这是一处重要的修改内容。”近日,重庆税务系统举办处级干部政治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专家详细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各地税务部门在坚持原原本本学《条例》的基础上,强化解读培训,通过讲解《条例》修订前后对比、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解读、以案释纪等方式,帮助党员、干部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学深悟透践行,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
河北、山西、深圳税务局在工作网站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题专栏,发布《条例》权威学习解读资料,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全维度培训结合起来。采取“专家辅导集中学习”的方式,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深入解读,为税务干部准确理解把握《条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供指导。
江西省税务局将《条例》列入全省税务系统正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政治能力提升培训班课程,组织开展“书记说纪”等活动,通过“条例解读案例警示书记党课”方式,全面解读《条例》。结合身边人、身边事,对违纪“盲点”和违纪“风险点”进行重点解读,为全省税务系统党员、干部划出纪律红线、行为底线。
宁夏税务部门围绕“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主题,举办区、市、县三级税务局联学,邀请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工委书记逐章解读《条例》。各市、县税务局举办读书班、邀请党校专家开展辅导讲座,精准解读“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强化理解运用。
目前,税务系统在学习兴税平台发布《条例》解读权威课程127个,点击学习量累计达743万人次。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通过不断学习,我们进一步感悟到《条例》的思想内涵、微言大义、内在逻辑,将以《条例》为精神的‘戒尺’、行为的准则,正确立身做事、干净担当作为,在推动税收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中挥洒汗水、建功立业。”广大税务干部纷纷表示。
守正为心,行稳致远。全国税务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实际成效,引导激励税务系统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在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中步履坚定、勇毅前行。(执笔:王君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