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
根据《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古雷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的意见》(漳委发﹝2019﹞8号)精神,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三定”方案规定,现将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明确如下:
一、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古雷、霞美、杜浔、沙西四个乡镇和下蔡林场内的所有纳税(费)人归属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管理。
二、原漳浦县税务局管辖的上述区划内的纳税(费)人应按照要求于9月30日前调整至古雷开发区税务局。
三、税费征管范围的重新划分,涉及大量纳税(费)人的管辖税务机关变动,各单位应加强沟通协调,全面、完整、准确移交征管信息,确保移户工作不出差错。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
2019年9月30日